韩国修订健康功能食品功能性原料及标准认定相关规定
作者:   日期:2025-10-29

  2025年10月17日,韩国食药部(MFDS)发布第2025-405 号公告,修订健康功能食品功能性原料及标准认定相关规定,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适用于公告发布后首次受理的健康功能食品功能性原料认定申请书。主要内容为:

  申请原料提交材料简化。申请个别认定型功能性原料认定时,仅要求可能存在农药使用的植物性原料提交农药残留检测报告,免除动物性原料、微生物、合成品等原料的提交义务;

  统一功能性原料定义中的”合成物”与《健康功能食品的标准及规格》中的定义;将“特珠营养食品、特殊医疗用途食品”的食品类型与《食品的标准及规格》中的规定保持一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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