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国拟制订含氟牙膏标签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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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5-03-11
2025年2月28日,泰国食药局拟制订含氟牙膏标签规定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3月14日。主要内容:
国内生产或进口的含氟牙膏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标识:“牙膏混有氟化物”或其他类似语句:氟化物总浓度浓度单位指定为ppm或PPM为单位,例如氟化物含量....ppm或氟化物.PPM或其他类似表述;
牙膏警告语:3岁以下的儿童应使用适量的牙有;3至6岁以下的儿童应使用玉米粒或豌豆粒大小的牙膏,刷牙时应有成年人监督;如果孩子接触到其他来源的氟化物,请咨询医生或牙厌,合有单氟磷酸钠。
该公告生效前已经加贴的含氟牙膏标签可以继续销售,但不得超过一年的过渡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