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2月6日,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世界贸易组织(WTO)发布通报G/TBT/N/THA/761,通报了关于密封包装饮用水(瓶装/包装水)的新法规草案。这一举措旨在保护消费者健康,防止饮用水中的病原体和污染物,并促进塑料瓶的回收利用,减少塑料标签浪费。
新规定将废除先前的相关通知,并重新定义“瓶装饮用水”,包括“按来源定义的水”(如矿泉水)和碳酸饮料。新规定详细列出了瓶装饮用水的物理、微生物和化学质量标准,以及最大污染物水平。此外,对于添加食品添加剂(如二氧化碳)的规定,也将依照泰国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的通知执行。
在标签要求方面,新规定允许使用无标签技术(如压印、雕刻)和数字标签(如二维码)来提供食品信息给消费者。瓶身上必须使用无标签技术标示食品名称、商标、品牌名、食品序列号及容量,并在瓶盖上使用数字标签标示生产日期、保质期或最佳食用日期。制造商、进口商或总部的名称和地址、碳酸化程度、化学成分、地理位置、声明的处理或修改等额外信息,则只能通过数字标签提供。
对于在此草案通知生效前已获准上市的瓶装饮用水生产商或进口商,他们将有两年时间遵守新规定。泰国政府表示,此举旨在保障人类健康与安全,同时也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(CODEX)的相关标准。
公众可在通知发布后的60天内提出意见。
来源:tbtguid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