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初步决定继续对涉华涂布印刷纸征收反倾销税
作者:   日期:2024-02-23

  2024年2月23日,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4-43号公告称,初步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、日本和芬兰的每平米重量介于55克~110克之间的涂布印刷纸(Coated Printing Paper)征收8.22%~16.23%的反倾销税,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五年。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4810.13.1000、4810.14.0000、4810.19.1000、4810.19.9000、4810.22.0000和4810.29.0000。

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3月4日前在线(http://opinion.lawmaking.go.kr)提交评述意见,或将评述意见提交至韩国企划财政部(邮箱michael80@korea.kr,传真:044-215-8076)。

  2017年7月10日,韩国对原产于中国、日本和芬兰的每平米重量介于55克~110克之间的涂布印刷纸进行反倾销调查。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684号令,韩国决定自2018年7月22日起对中国、日本和芬兰的涂布印刷纸征收反倾销税,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7月21日。2023年3月21日,韩国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。2023年12月21日,韩国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,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反倾销税,其中,中国和日本涉案产品的税率均为16.23%、芬兰税率为8.22%和12.94%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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